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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证券代码:002809证券简称:红墙股份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现出于谨慎性考虑,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将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6亿元。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概况

1、“(二)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6,000.00 万元(含56,000.00 万元),即发行不超过 560.00 万张(含 560.00 万张) 债券,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1,600.00 万元(含31,600.00 万元),即发行不超过 316.00 万张(含 316.00 万张)债券,具体

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十八)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 万元(含 56,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C4地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66,071.0056,000.00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600.00万元(含31,6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惠州市大亚湾石惠州市红66,071.031,600.00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化区C4地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墙化学有限公司0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权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监事会同意公司拟更新编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监事会同意公司拟更新编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监事会同意公司拟更新编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监事会同意公司拟相应更新编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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