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彭玲)
本人作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现将2022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2022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上认真审阅议案,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
彭玲 | 1 | 1 | 0 | 0 | 无 |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彭玲 | 1 | 1 | 0 | 0 |
2022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投了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2022年,本人详细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对2022年01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期间,积极参加会议,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薪酬体系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积极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计划提出了合理建议。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利用不定期走访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同时,本人积极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对于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事项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四)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本人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2023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彭玲2023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