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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将全部钢铁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溪钢铁”或“交易对方”)矿业资产进行置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意向协议。

4、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更好利用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矿山开发企业,发挥国内铁矿资源基础性、关键性、“压舱石”作用,公司拟与本溪钢铁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的差额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经初步筹划,拟置入公司的资产为本溪钢铁下属矿业相关资产,拟置出公司的资产为上市公司全部钢铁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本次资产置换涉及的具体资产范围尚需交易双方进一步确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交易对方本溪钢铁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具体置换价格将根据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公司将尽快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在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公司名称: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0119726263U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6号

法定代表人:瞿宏伟

注册资本:740,109.1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07月10日

营业期限:1996年07月1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矿山开采、板材轧制、制管、发电、特钢型材、供暖、水电风气供应、金属加工、机电修造、设备制造、建筑安装、铁路、公路运输、进出口贸易、旅游、住宿、饮食娱乐服务;印刷、报刊发行、建筑材料、耐火材料、计器仪表、物资供销、房地产开发、科研、设计、信息服务、物业管理、通讯、废钢铁收购、加工和销售、房屋、人防工程租赁、钢材调剂、废油收购(以上项目限分公司经营)、资产经营管理、《本钢日报》出版;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本钢日报)发布国内外广告、设计、制作电视台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方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溪钢铁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本溪钢铁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85.01%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4.77%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3.41%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3.41%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3.41%
合计100.00%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标的资产范围、交易价格等要素均未最终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署任何协议,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因为市场变化、监管审核、交易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等各种原因无法达成或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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