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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中审众环关于设研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3)2100004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1

鉴证报告第1页共2页

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3)2100004号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研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设研院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设研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设研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设研院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鉴证报告第2页共2页

(本页无正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程玺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胜民

中国·武汉 2023年3月20日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42元,募集资金总额745,560,000.00元,于2017年12月6日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697,098,600.00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48,461,4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8,378,662.2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88,719,937.74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6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1030005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年度至2022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金 额其中:前期投入置换
募集资金净额688,719,937.74
加:资金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20,113,875.94
减: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00.00
偿还银行贷款68,949,700.00
提升生产能力159,076,059.4777,734,632.67
提升管理能力45,193,152.643,720,299.46
提升研发能力36,218,157.03870,000.00
设研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产业转化创新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子项目“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项目”128,509,437.19
项 目金 额其中:前期投入置换
结项补充流动资金20,887,307.35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陇海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交通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7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交通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 该持续督导职责改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2021年5月,公司和中鼎科技分别与中信银行郑州分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以上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目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2月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对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2018年2月起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理财,具体理财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专户中。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中“提升生产能力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交院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检测公司”)为提升生产能力项目部分试验检测设备投入实施主体,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500万元。检测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在交通银行长江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募投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19年2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对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对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理财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专户中。具体理财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专户中。

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子公司河南中鼎智建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 1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提升生产能力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同时授权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办理相关专户注销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鉴于上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不超过对应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007、009)。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升管理能力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73.73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项目”因受河南 7·20 特大暴雨灾害等影响,项目进展不达预期 ,同意公司将该项目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中鼎智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智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其中公司1.5亿元,中鼎智建2,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7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已实施完毕,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8.13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因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结项事宜可豁免履行审议程序。(公告编号:2022-07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账户余额使用用途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郑州陇海路支行8111101012600732094153,123,400.00提升研发能力,注1
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608152635250,000,000.00补充流动资金,注1
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交通路支行77210188000299284167,630,200.00提升生产能力注1
交通银行长江路支行41189999101000419624949,016,600.00提升管理能力,注2
交通银行长江路支行41189999101000419665068,949,737.74偿还银行贷款,注1
河南省交院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郑州长江路支行41189999101000437793725,000,000.00提升生产能力,注3
河南中鼎智建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陇海路支行8111101013201201516128,775,102.62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项目注4
合 计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中信银行郑州陇海路支行账号为8111101012600732094的账户、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账号为608152635的账户、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交通路支行账号为77210188000299284及交通银行长江路支行账号为411899991010004196650的账户均已注销。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交通银行长江路支行账号为411899991010004196249的账户已注销。

注3:河南省交院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通银行郑州长江路支行账号411899991010004377937的账户已注销。

注4:河南中鼎智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科技”)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鼎科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陇海路支行账号为8111101013201201516的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决策程序、存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均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做到专用账户存储管理、专款专用。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8,871.9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47.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8,794.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877.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8.7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提升研发能力15,312.343,621.823,621.82100.002022-12-31
2、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25,000.00100.002018-02-28
3、提升生产能力16,763.0216,763.0215,907.6194.902020-12-31
4、提升管理能力4,901.664,901.664,519.3292.202021-12-31
5、偿还银行贷款6,894.976,894.976,894.97100.002018-3-31
6、设研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产业转化创新基地项目(一期工程)12,877.513,547.4612,850.9499.792022-6-3065.33不适用
子项目“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8,871.9970,058.983,547.4668,794.6665.33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68,871.9970,058.983,547.4668,794.6665.3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未达到计划进度说明: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项目”因受河南7?20特大暴雨灾害等影响,项目进展不达预期,同意公司将该项目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未达预计效益不适用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项目”结项之后陆续投产,实际生产运行时间较短,项目利润尚未充分体现,因此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8,232.49万元。公司于2018 年1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8,232.4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41030001号),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发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提升生产能力项目” 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176.46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176.4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鉴于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 不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10%, 根据《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及2021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发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提升管理能力项目” 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73.73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鉴于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该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014、015)。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中的“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已实施完毕,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38.13万元( 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38.13万元( 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鉴于该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 净额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结项事宜可豁免履行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设研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产业转化创新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子项目“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项目”提升研发能力12,877.513,547.4612,850.9499.792022-6-3065.33不适用
合计12,877.513,547.4612,850.9465.3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及情况 由于受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提升研发能力项目中的科技研发楼建设项目进度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也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设备、软硬件等投资进度,导致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集中优化资源配置,将原“提升研发
能力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设研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产业转化创新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子项目“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后续项目建设由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投入。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鼎智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科技”)负责实施,项目计划投资 19,501.8万元。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主要将剩余募集资金 12,817.61 万元,由设研院以实缴注册资本金及增资形式投入,其余资金由中鼎科技公司自筹。自本次变更通过董事会审议至募集资金最终投资期间,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投资收益亦投入上述项目,并相应减少中鼎科技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7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同意公司将原“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设研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产业转化创新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子项目“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后续项目建设由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未达到计划进度说明: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项目”因受河南7?20特大暴雨灾害等影响,项目进展不达预期,同意公司将该项目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未达预计效益不适用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桥梁安全与技术转化智能建造生产基地项目”结项之后陆续投产,实际生产运行时间较短,项目利润尚未充分体现,因此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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