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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预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321,709.7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0,646,960.52元,资本公积为487,407,714.2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0,839,283.05元,资本公积为487,540,389.23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60,839,283.05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本年度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096,6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731,593.9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

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业持续成长的实际情况。该预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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