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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股份: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核查意见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钟股份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10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3.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17.4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377.1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2,640.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3日到账,并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1]2000038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2,640.3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2,906.76万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1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25,763.5515,553.08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3,97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9,733.5515,553.08
超募资金投向
3补充流动资金850.00850.00
4尚未指定用途2,056.76-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906.76850.00
合计32,640.3116,403.08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34,416.18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76.97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789.99
减:置换已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678.21
减:投入募投项目9,763.08
减:支付发行费用1,097.66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8,041.50
减: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850.00
截至2023年2月28日募集资金余额2,572.71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中超募资金余额为2,099.05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金额储存方式是否属于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440******7482,099.05活期

三、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一)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

2、实施主体: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大道以西、沿江大道以北先进制造产业园A1地块分地块四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46,626.38万元,其中包括场地建设投入23,579.58万元,设备购置费19,397.92万元,基本预备费2,148.8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比例
1场地建设投入23,579.5850.57%
2设备购置费19,397.9241.60%
3基本预备费2,148.884.61%
4铺底流动资金1,500.003.22%
总投资金额46,626.38100.00%

注1: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2,099.05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资金用于“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场地建设投入。注2:除上述资金外,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并拟使用首发募投项目“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投入,上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首发募投项目“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方可实施。

5、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预计整体建设期为2年,主要包括厂房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安装、产线调试等内容。

6、项目效益分析

经测算,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10%,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94年(含建设期),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7、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拟新建81,050.01m

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注塑机、涂装线等生产检测设备,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低风阻轮毂大盘480万件、轮毂

镶件8,100万件和轮毂中心盖3,000万件的生产能力,从而有效提高公司的产能规模,提升公司的供货能力。

8、项目用地、备案及审批相关情况

本项目是金钟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子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大道以西、沿江大道以北先进制造产业园A1地块分地块四,公司已取得上述地块的不动产权证(编号: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4349号)。

本项目相关备案、环评等事项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项目必要性

1、顺应汽车零部件轻量化发展趋势

轻量化是汽车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作为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的共性基础技术,轻量化是有效实现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车辆加速性、制动性、操稳性等诸多车辆性能的重要保障。中国汽车工程学会2020年10月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将轻量化作为汽车技术发展的9个重点方向之一,提出到2035年预计燃油乘用车整车轻量化系数降低25%,纯电动乘用车整车轻量化系数降低35%。汽车轻量化核心在于在满足汽车使用要求、安全性和成本控制的条件下,将结构轻量化设计技术与多种轻量化材料、轻量化制造技术集成应用,实现产品减重。由于优化结构设计和采用先进制造工艺带来的减重效果相对较小,因此目前轻量化研究的主要方向是轻质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提出远期以形成轻量化多材料综合应用体系为目标,相关材料包括高强度钢,铝、镁合金,塑料及碳纤维复合材料等。

塑料具有重量轻、易加工等优点,在耐用性、强度、抗划伤、抗磨性等方面均有良好的表现,因此在汽车内饰件、外饰件、功能件和结构件上的应用十分广泛,也是汽车轻量化材料的重要方向之一。金钟股份专注于汽车内外饰件领域,在工程塑料相关模具开发、注塑成型、表面装饰处理等方面具备深厚的经验积累

和技术储备,通过本项目进一步布局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的需要。

2、解决公司的产能瓶颈,紧抓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汽车产业是世界各国工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当前,全球汽车产业企稳复苏,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已经成为推动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根据EV Sales公布的数据,2021年、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644.20万辆、1,007.3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7.45%、56.37%,根据EV-Volumes的预测,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430万辆,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352.10万辆,同比增长

157.57%,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已达688.70万辆,同比增长95.60%,占全球市场的份额超过50%,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超过900万辆。根据麦肯锡预测,2021年至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销量有望达到2.2亿辆左右,中国市场可能贡献近50%的新能源汽车销量,10年内的新能源汽车总销量约1亿辆,预计到2030年中国的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至少达到50%。汽车行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机遇。

近年来,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良好的供货能力和及时的售后响应,公司已在全球汽车内外饰件领域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行业地位,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订单需求不断增长,而公司的产能问题也日益凸显,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已经不足以支撑公司主营业务的长远发展。本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产能将得到大幅扩充,有利于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强化公司规模效应,巩固竞争优势地位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深耕汽车内外饰件领域,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良好的供货能力和及时的售后响应,公司已成功进入全球主要整车厂商的供应体系,成为一家具备全球化供应能力的专业汽车内外饰件制造商,并在行业内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地位。目前公司所属的汽车内外饰件行业,在国内已基本形成了竞争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竞争格局。与国内外整车行业相比,国

内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集中度相对较低,规模效应并未完全体现,未来随着汽车行业整合加速,市场供需格局趋于稳定,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集中度将持续提升。在此趋势之下,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应,降低产品成本,同时提升公司的供货能力,从而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为公司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市场占有率奠定基础。

(三)项目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发展

作为推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汽车及相关产业是实现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柱产业。目前,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与汽车产业融合加速,产业生态深刻变革,竞争格局全面重塑。为了抓住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的战略机遇期,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划,积极支持汽车产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汽车产业领域需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出产业应突破车用传感器、车载芯片等先进汽车电子以及轻量化新材料、高端制造装备等产业链短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应突破整车智能能量管理控制、轻量化、低摩阻等共性节能技术,提升电池管理,充电连接、结构设计等安全技术水平,提供新能源汽车整车综合性能。

公司及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内外饰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属于国家大力扶持的行业领域,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2、本项目相关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021年,在全球经济复苏和各国政策推动的影响下,全球汽车行业总体发展向好,全年销量达到8,268.48万辆,同比增长6.05%,结束了连续三年的下降趋势。根据TrendForce集邦咨询统计,2022年全球汽车销量为8,105万辆,与2021

年销量几乎持平,预估2023年全球汽车销量有望达8,410万辆,同比增长3.8%。目前,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推动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根据EV Sales公布的数据,2021年、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644.20万辆、1,007.3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7.45%、56.37%,根据EV-Volumes的预测,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430万辆,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根据麦肯锡预测,2021年至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2.2亿辆左右。汽车行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为本项目相关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目前,轻量化已成为汽车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而塑料作为重要的汽车轻量化材料,在汽车内饰件、外饰件、功能件和结构件上的应用十分广泛。本项目定位为专业的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生产制造项目,具备多种汽车内外饰件产品的生产能力,其潜在的市场空间庞大。

3、公司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储备

自成立至今,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创新,不断改进生产工艺,经过十余年的行业积累,公司具备了与整车厂商同步研发的能力,在模具开发、注塑成型、表面装饰处理等方面均形成了独特的技术优势。模具开发方面,公司具备完整的模具设计、开发和制造能力,公司生产的绝大多数产品所需要的模具均由公司进行自主设计与制造,出色的模具设计和制造能力保障了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加工精度、产品合格率和使用寿命;注塑工艺方面,经过多年的注塑工艺经验积累,公司形成了IMD、IMR、二次双色注塑成型、快速换模等生产技术,可以满足客户不同的产品外观设计需求,提高注塑生产工艺的加工效率;表面装饰处理方面,公司掌握了各类不同塑胶材料及部分金属材料的特性,掌握了较为全面的表面装饰处理工艺,能够根据产品设计需求,对各种不同材料进行电镀、喷涂等表面装饰处理,在有效改善材料外观及装饰性的同时,也改善了其在电、热及耐蚀等方面的性能,提高了其表面机械强度。同时,作为国内外主流整车厂商的一级供应商,公司具备强大的同步开发能力,能充分理解整车厂商对新产品的设计理念和技术要求并根据客户的概念图案构造出产品的内部结构,快速进行模具设计并制订相应的生产工艺,保证匹配整车厂商新车的开发进度,并最终配套量产。

本项目将提升公司低风阻轮毂大盘、轮毂镶件及轮毂中心盖三款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上述产品均已实现大规模量产,公司已掌握了成熟的技术工艺和深厚的经验积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保证。

4、公司储备了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

目前,公司已成功进入世界主要整车厂商的供应体系,成为一家具备全球化供应能力的专业汽车内外饰件制造商,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整车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现代起亚、特斯拉中国、Stellantis集团、沃尔沃、一汽股份、一汽轿车、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众、长城汽车、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比亚迪、蔚来汽车、理想汽车、小鹏汽车、吉利汽车、华人运通、智己汽车、东风新能源、零跑汽车、合众新能源、路特斯等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商的一级供应商,以及一汽丰田、广汽丰田、广汽本田、东风本田、广汽乘用车、东风日产、东风启辰、广汽菲亚特、赛力斯等知名整车厂商的二级供应商,并通过DAG进入了通用汽车、福特汽车、克莱斯勒、特斯拉、北美丰田、沃尔沃、LUCID、RIVIAN和LMC的供应链体系。

整车厂商筛选合格供应商时一般会对供应商的技术研发实力、产品质量、管理水平、生产成本、安全环保生产状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筛选标准较高,耗费时间较长,且作为合格供应商的汽车内外饰件企业往往能够直接参与整车厂商的同步研发,特定情况下甚至可以参与整车厂商产品具体参数的制定,因此整车厂商往往会与在研发实力、生产技术、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且一旦选定供应商,一般不会轻易进行更换。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成功进入世界主要整车厂商的供应体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

5、公司拥有一支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研发及管理队伍

目前,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打造了一支稳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公司的中高层管理团队稳定、员工忠诚度高,且大多拥有10年以上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工作经验,部分拥有超过20年的行业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行业积累、广泛的业内资源以及对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深厚的了解,公司现有的

高水平管理团队将为本项目的建设以及运营提供有力保障。此外,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研发人才,具有较为强大的同步开发能力和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主要风险提示

1、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以及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自身的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过长期市场调研、方案论证后慎重决定的,预期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轮毂镶件8,100万件、低风阻轮毂大盘480万件、轮毂中心盖3,000万件的产能。如果全球及我国汽车产业景气度下降、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不如预期,或者公司的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短期内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同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根据当前的经济环境进行论证的,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产品市场需求、原材料供应等发生不利变化,或者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投资成本、产品推广、客户开拓、产能消化等不如预期,将导致项目面临实施进度不达预期或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2、业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持续发展,公司已建立较为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尤其是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规模会进一步扩大,相应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程度会不断上升,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组织架构、内部控制、战略规划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自身组织管理能力,并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将面临业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99.05万元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99.05万元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建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钟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封 燕崔传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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