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全志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人作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全胜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香港全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具有可执行性,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实施,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意该议案内容。

九、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内容。

十、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同意该议案内容。

十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内容。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内容。

十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