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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志科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现金管理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

2.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各类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4.委托理财期限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以内,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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