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鸿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朗鸿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710.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17.0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807,326.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892,673.58元,截至2022年8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2]第ZF11011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20,7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13,807,326.42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06,892,673.58 |
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92,000,000.00 |
银行工本费及手续费等 | 402.81 |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303,823.72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5,196,094.4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股票发行业务相关规则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提交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分别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 资金专户 | 账号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金余额 |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 | 1202021429900607989 | 37,128.30 |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 571906659210958 | 120,901.29 |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 571906659210668 | 15,038,064.9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相关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4,349,726.4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前述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 | 大额存单 | 中国工商银行2022年第1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 | 2,000.00 | 2022-11-17 | 2025-03-07 | 固定利率型 | 3.3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 大额存单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2年第905期 | 2,000.00 | 2022-09-05 | 2025-05-13 | 固定利率型 | 3.3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 大额存单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2年第945期 | 3,200.00 | 2022-10-11 | 2025-10-11 | 固定利率型 | 3.3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 | 大额存单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2年第530期 | 2,000.00 | 2022-10-24 | 2025-09-22 | 固定利率型 | 3.30% |
注:以上大额存单均可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进行转让,公司将按照董事会决议中现金管理的期限要求执行。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朗鸿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认为朗鸿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朗鸿科技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鸿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朗鸿科技《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朗鸿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0,689.2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 | 否 | 12,000 | 0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2,000 | 0 | 0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受新冠疫情影响,杭州市滨江区取得土地流程推迟,导致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延缓,公司计划2023年上半年完成政府的土地招拍挂工作,2023年下半年启动基建。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4,349,726.4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