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万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权利和义务,出席公司董事会,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每次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郑万青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本人在财务管理、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持续监督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情况。通过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专业性建议和独立意见,为
1 | 2022.04.23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远期结售汇计划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与湖州久立建设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2022.08.06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调整和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 | 2022.08.25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2.11.17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12.0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聘任与任职资格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有效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为公司的管理团队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参加相关会议及现场考察的方式,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现金管理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核查,同时,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本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披露信息的公平性,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2022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4、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 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可行性建议。本人将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万青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