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349,575,032.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净利润2,228,822,439.31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4,957,503.29元,扣除2021年度利润分配202,975,075.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40,464,893.9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698,074,524.36元,其中股本溢价为2,658,067,145.75元。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414,693,493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073,467,46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股本124,408,04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39,101,540股。本次拟转增金额未超过2022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974.44万元。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情况、资金状况、长远发展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后,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414,693,493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0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又兼顾了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的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
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