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汇源通信: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Huiyuan Optical Communications Co.,Ltd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三月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第三章 预算编制内容第四章 预算的编制第五章 预算执行与监督第六章 预算执行分析第七章 预算调整第八章 预算考核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依据《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全面预算”是指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经营计划为基础,以年度工作任务为目标,在科学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对预算年度内各种资源和经营行为所做的预期安排。

第四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效益优先、总量平衡,执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积极稳健、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权责对等、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二章 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

第五条 全面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包括:预算决策机构、预算管理机构、预算日常办事机构、预算审计与监督机构。

第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为预算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审议批准年度预算。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为预算管理机构,负责拟定、审议公司预算预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编制全面预算预案,并提供预算政策指导。

第八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制定全面预算方案,负责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提出公司年度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

(二)全面督导各部门、分子公司进行全面预算编制;

(三)监督、检查各预算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四)组织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听取并审议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的自我评价分析报告;

(五)提出年度预算考核方案,奖惩方案;

(六)决定年度预算管理中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是全面预算工作牵头部门,在经营管理层领导下负责具体全面预算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下达公司年度预算编制通知,组织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编制预算;

(二)收集、汇总、平衡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公司预算草案,形成《公司年度预算方案》草案,提交经营管理层审议;

(三)下达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年度预算方案;

(四)对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对出现的偏差要提出预警,定期进行预算执行分析,报公司经营管理层。

第十条 公司审计部门是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审计与监督机构。负责对预算的编制和组织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包括常规和特定事项的审查,履行预算执行监督职能;对各预算单位提交的反馈报告进行审计验证;对预算监控系统的质量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 公司相关部门、各分子公司全面预算相关职责:

(一)提供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

(二)负责本部门(单位)全面预算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三)将本部门(单位)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

(四)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监督检查本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五)及时分析、报告本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六)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七)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内部的预算考核和奖惩工作;

(八)配合预算管理部门做好公司总预算的综合平衡、执行监控、考核奖惩等工作;

(九)执行预算管理部门下达的其他预算管理任务。

第三章 预算编制内容

第十二条 全面预算由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财务预算以及对应分解的预

算构成。

第十三条 业务预算的编制。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公司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预算,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采购预算、人力资源预算、销售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财务费用预算、研发费用预算等。第十四条 资本预算的编制。资本预算包括投资预算与筹资预算:

(一)投资预算是公司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包括权益性投资预算、债券投资预算、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等;

(二)筹资预算包括经营筹资预算、项目筹资预算等,由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需求情况编制。

第十五条 财务预算的编制。财务预算是公司在预算期内汇总反映有关预计现金收支、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预算,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利润表预算、现金流量表预算和资金收支预算。财务预算由财务部门编制。

第四章 预算的编制

第十六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董事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计划,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预算期内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提出公司下一年度的预算总目标,将预算总目标分解下达至各责任单位。

第十七条 公司总体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以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综合考虑预算年度各项影响因素,以上一年度实际业务为基础,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与发展等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全面预算。

第十八条 公司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预算可再细分为季度等时间进度预算,通过实施分期预算控制,实现年度预算目标。

第十九条 年度预算的编制

(一)启动预算编制工作: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布置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并将预算编审方法和程序及相关预算编制表单提供至公司各部门和分子公司;

(二)开展预算编制工作:各预算单位按照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实施方案和预算编制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工作内容组织编制预算,汇总完成本预算

单位年度预算方案(草案)后上报公司财务部门;

(三)预算草案的完成:财务部门对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上报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并进行充分协调、沟通,对发现的问题和偏差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予以修正。财务部门根据经修正调整后逐级汇总上报的预算方案,汇总编制整个公司的全面预算草案,提交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查;

(四)预算方案的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审查意见对预算草案修改完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报股东大会审批。

第二十条 全面预算经审批后下达各分子公司执行。

第五章 预算执行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年度预算一经下达,各预算单位应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细化为季度预算,层层落实预算责任,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一)加强资金收付业务的预算控制,及时组织资金收款,严格控制资金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防范支付风险;

(二)公司应当就涉及超预算事项、预算外事项建立规范的授权批准制度和程序,避免越权审批、违规审批、重复审批现象的出现。

第二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预算单位,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和控制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预算执行控制情况和预算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可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第六章 预算执行分析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公司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听取和审议各分子公司关于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自我评价分析报告,听取公司财务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分析报告,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十五条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公司经营管理层可视需要对各项计划进行不定期检查,以督促计划实施。同时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应及时向预算工作组反馈计划实施过程中有关信息。

第七章 预算调整

第二十六条 年度预算经批准后,原则上不作调整。如发生以下特殊事项,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产生重大影响,可以对预算进行调整:

(一)公司战略发生重大变化;

(二)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三)市场经济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目标必须进行调整;

(四)公司内部重大政策调整等;

(五)经营管理层认为应该调整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预算调整方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预算调整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现实生产经营状况;

(二)预算调整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或非正常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三)预算调整方案必须客观、合理。

第二十八条 预算调整的申请:预算调整应由各分子公司或公司各部门等预算执行单位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报告内容应详细说明调整理由、调整的建议方案、调整前后预算指标的比较,以及与原有预算指标的对比、调整后预算指标可能对公司预算总目标的影响等。

第二十九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接到预算执行单位申请后即进入调整审查程序,制定预算调整方案,逐级上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后,下发至预算执行单位。

第八章 预算考核

第三十条 董事会应当定期组织预算执行情况考核,以促进公司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目标:

(一)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考核,依照公司正式下达的预算方案、预算执行单位上报的经审定的预算执行报告、预算考评机构审查核实情况进行考评。公司内部预算执行单位上报的预算执行报告,应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将全面预算考核程序、考核标准、奖惩办法、考核结果及时公开。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等有关规定存在冲突时,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2024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