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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Sichuan Huiyuan Optical Communications Co.,Ltd.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薪酬管理第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董事、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监事、非职工监事)。

第二章 薪酬管理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和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享有薪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享有董事津贴,监事享有监事津贴。如与过往年度标准相同,则无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第五条 董事长薪酬、董事、监事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职位薪酬、津贴/年(单位:元)备注
董事长900,000 至 1,100,000税前金额
非独立董事80,000
独立董事80,000
监事80,000

第六条 董事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就高原则确定薪酬标准,不能兼职取酬。

第七条 董事长薪酬以及董事、监事津贴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即由股东大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的次月开始发放)。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存在冲突时,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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