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Huiyuan Optical Communications Co.,Ltd.
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战略规划的管理机构第三章 战略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第四章 战略规划编制的流程第五章 战略规划的实施管理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的科学性,防范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中的风险,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2号——发展战略》等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可以参照执行。第三条 本制度中,“战略规划”指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内容包含公司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实施举措和重大任务安排等。
第四条 本制度对公司战略规划的管理机构、主要内容、制定流程、实施管理等做出规定,是公司开展战略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二章 战略规划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战略规划部门是战略规划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管公司的战略规划管理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是战略规划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为批准公司主业及调整方案,决定公司战略规划。具体职责为:
(一)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决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实施有效的战略监控,确保战略规划有效落地;
(三)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四)对公司战略管理的其他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战略规划,把控公司发展方向。
第八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九条 公司经理层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的拟定、调整及具体实施;
(二)拟定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三)审定控股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四)审定公司职能层面的专项规划,包括安全、服务、信息化、财务资源、人力资源、生态文明等方面的专项规划。
第十条 战略规划部门职责主要包括:
(一)草拟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公司战略规划及其调整方案;
(三)组织分解公司战略规划目标与任务,并跟踪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
(四)组织开展公司战略规划年度及中期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建议;
(五)组织开展公司发展战略重要课题的研究;
(六)审核指导职能层面专项规划的制定并监督落实。
第三章 战略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第十一条 公司战略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战略规划的编制依据;
(二)公司战略实施总结和发展环境分析:对公司前一周期的规划实施情况、企业内外部发展环境、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等做出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
(三)公司整体战略:公司的发展定位、发展战略及发展目标;现有业务和规划业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及业务组合选择;
(四)公司业务发展战略、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规划;
(五)公司战略规划实施的可能面临的风险及组织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依照本制度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制定其发展战略规划,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备案。
第四章 战略规划编制的流程
第十三条 公司战略规划的流程包括战略规划制定流程和调整流程。
第十四条 公司战略规划制定或调整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一)启动战略规划制定或调整工作,确定工作方案;
(二)组织开展战略规划研究工作并形成公司战略规划草案;
(三)总经理办公会组织修改完善战略规划草案,形成战略规划提案;
(四)将战略规划提案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获得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战略规划的实施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战略规划原则上每一年制定一次并组织实施。公司战略规划部门于每年年初组织相关单位对上一年度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总结,于3月底前出具战略规划年度实施评估报告,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第十六条 战略规划获董事会批准后,公司对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公司战略规划文档包括战略规划文件、战略规划调整文件等,由战略规划部门进行保管。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存在冲突时,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