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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达股份: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郭海兰女士、郑联盛先生及1名董事张震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是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郭海兰女士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2022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内的每个定期报告均做了大量的调查和审核工作,委员们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度、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及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同时在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召开了会议就相关议题进了讨论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具体如下:

工作内容披露时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专门召开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沟通会议,与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会议审议通过《2021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4月29日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等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8月23日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8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等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10月31日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等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等工作,履行了以下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执业经验丰富,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多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经过审阅后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初步审定的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意将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并发表了相关的审阅意见,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继续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并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必要的沟通并就发现的问

题提出优化建议,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并落实执行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让公司内部控制与公司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在听取了双方诉求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合理安排,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准时进行,提高了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效率,使公司审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委员们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高效顺利进行。2023年,我们将继续提升工作的有效性和专业性,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继续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

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对外部审计的监督评估,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特此报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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