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仕净科技股票代码:301030
信息披露义务人:田志伟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邑路***弄
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田志伟 |
上市公司、仕净科技 | 指 |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的5% |
本报告书 | 指 |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田志伟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41042219690206****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邑路***弄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报告书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是个人投资需求及财务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仕净科技股票的计划。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1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875%)的股东田志伟拟通过集中竞价、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0,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75%。2022年8月18日,公司收到持有公司10,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650%)的股东田志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并发起新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田志伟先生基于自身资金计划决定调整减持安排,提前终止前述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并实施新的股份减持计划,田志伟先生计划在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00%)。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田志伟先生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3月7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840,000股,占仕净科技总股本的2.880%。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已届满。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表现为:田志伟先生于2023年3月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700,000股,成交价格为3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5%。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0,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87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6,66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5%。股东田志伟先生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超过5%,此前未曾披露过《权益变动报告书》,田志伟先生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为2.880%。本次权益变动后,田志伟先生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050.00 | 7.875 | 666.00 | 4.99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50.00 | 7.875 | 666.00 | 4.99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 | 0 | 0.000 |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入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
田志伟 | 集中竞价 | 2022-10-24至2022-11-24 | 37.32 | 130.00 | 0.975 |
大宗交易 | 2022-11-10至2022-11-21 | 38.06 | 100.00 | 0.750 | |
集中竞价 | 2023-02-01至2023-03-01 | 49.123 | 54.00 | 0.405 | |
大宗交易 | 2023-03-07 | 38.00 | 70.00 | 0.525 | |
合计 | 2022-10-24至2023-03-07 | 40.63 | 354.00 | 2.655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报告书提及的相关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
田志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苏州市 |
股票简称 | 仕净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03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田志伟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邑路***弄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 股持股数量:10,500,000股 持股比例: 7.87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660,000股 持股比例: 4.995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不适用。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1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875%)的股东田志伟拟通过集中竞价、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 |
不超过10,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75%。2022年8月18日,公司收到持有公司10,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650%)的股东田志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并发起新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田志伟先生基于自身资金计划决定调整减持安排,提前终止前述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并实施新的股份减持计划,田志伟先生计划在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00%)。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股份的可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田志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