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章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