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监事共3人,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鹏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该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关联监事刘庭序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关联监事刘庭序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关联监事刘庭序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