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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华腾: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玲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玲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亚惠女士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蓝海华腾2023年公告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3月20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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