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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继续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合作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向青岛悦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六个月借款期限后的融资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借款款项本金(借款款项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6,500万元),支付利息、融资顾问费、工程咨询服务费、运营咨询服务费等费用,担保有效期为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继续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持有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为其《合作协议》及相关补充协

议项下向青岛悦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六个月借款期限后的融资事项继续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约定的16,500万元借款本金余额、综合融资成本,以及或有的逾期罚金、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等、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质权的费用等,股权质押担保期限以所担保全部债权最晚到期日为准。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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