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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席文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16元/股(含)。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进行

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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