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披露了《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6),公司监事文红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3,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公司于近日收到文红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文红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3月9日-3月10日 | 7.25 | 93,072 | 0.02 |
合计 | -- | 7.25 | 93,072 | 0.02 |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因公司原股东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注销清算,文红女士通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变为直接持有。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监事文红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文红 | 合计持有股份 | 372,288 | 0.06 | 279,216 | 0.05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93,072 | 0.02 | 0 | 0 | |
限售流通股 | 279,216 | 0.05 | 279,216 | 0.05 |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文红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文红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