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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0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依据本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王式跃、郑刚和艾林3人组成,由王式跃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并提出报告;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方桂荣、代亚和戴文涛3人组成,由戴文涛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郑刚、王雨潇和方桂荣3人组成,由郑刚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艾林、方桂荣和戴文涛3人组成,由方桂荣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的说明》的签章页)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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