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近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季明睿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20)。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