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1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1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1. 业绩波动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3,615.32万元、32,181.61万元、28,408.03万元、13,317.27万元。2022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为33,618.31万元(经审阅),较上年同期增加18.34%,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境外客户。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滑的原因;(2)说明2022年外销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销售策略、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发行人业务是否具备成长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 经销商管理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经销模式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92.72%、93.83%、91.20%、79.21%,其中,与前员工、近亲属等存在特殊关系经销商的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33%、14.22%、16.51%、
11.76%。
请发行人:(1)说明与经销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输送行为;(2)说明获取业务的方式是否合法合规;(3)说明发行人有关防范商业贿赂、规范招投标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 股东持股规范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发行人控股股东超声资管实施股权代持实名制,解除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2021年,超声资管对发行人改制无偿量化的技术管理股进行整改,并支付补偿对价。
请发行人:(1)说明控股股东股权代持实名制是否存在争议和纠纷,是否可能影响发行人的控制权认定;(2)请结合技术管理股的分配情况,说明由超声资管直接承担全部技术管理股的对价,是否存在争议和纠纷。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 财务内控规范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19年、2020年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分别为3,069.00万元、1,763.98万元,系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海燕控制的个人卡收支事项形成。
请发行人:(1)说明上述事项形成的具体原因,是否存
在资金占用情形;(2)说明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3)说明是否已完善并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 销售服务商合规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分为自营和销售服务商两种方式。报告期内,通过销售服务商实现的收入占发行人收入总额比例逐期上升,部分前十大销售服务商成立时间较短,销售服务费率差异较大。
请发行人:(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采用直销为主销售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部分销售服务商设立时间较短就成为前十大销售服务商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不同销售服务商之间销售服务费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销售服务商和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无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