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度为5,000.00万元,但未发生实际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当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任何的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并充分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刘建军、郭雪青、吴萃柿
2023年3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建军 | 郭雪青 | 吴萃柿 | ||
时间: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