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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8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常青林先生、孙水泉先生和董事长杨锦龙先生组成,2022年6月15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二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贾增峰先生、孙水泉先生和杨锦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召集人由专业会计人士贾增峰先生担任,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2/3。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5次会议,全体在任委员均出席会议,并积极就相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2月21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二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和重大投、融资事项等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审阅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书面肯定性意见;

2、2022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二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二○二一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二○二一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二○二二年度内审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一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等议案;

3、2022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二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公司二○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2年8月1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二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二○二二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二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5、2022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二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年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对其年审工作进程进行了必要的督查和审阅。主要工作如下:

1、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部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并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2、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与会计师就相关审计重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并书面发函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

3、在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年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确认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提高部门有效运作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做好公司治理和风险防范工作。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2023年,本委员会将持续督促公司加强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人员保持着密切的沟通与联系,在听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与主审事务所会计师充分交流意见,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四、总体工作评价

2022年,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有效推动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贾增峰 孙水泉 杨锦龙

二○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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