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本次预案披露的事项不代表审核机关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该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