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下午2时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2023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自有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2023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
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具体事宜。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2023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