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林正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正刚因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根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3)鲁01恢执8号的民事判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拟将其持有的*ST宜康股份5,427,095股变更可售冻结后卖出。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正刚先生的《告知函》,获悉其本人收到中泰证券的《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结果的告知函》,中泰证券根据公告信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ST宜康5,427,000股,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林正刚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3.7 | 5,427,000 | 0.62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林正刚 | 合计持有股份 | 71,468,147 | 8.14 | 66,041,147 | 7.5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1,468,147 | 8.14 | 66,041,147 | 7.5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林正刚先生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正刚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正刚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完成。
4、林正刚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林正刚先生《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