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特钢”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信特钢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4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1]4082号文《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于2022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0,000,000.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2年3月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2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58,171,646.0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58,171,646.07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621,828,353.9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1,664,074,988.34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42,246,634.41元,为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42,285,151.61元及扣减的手续费人民币38,517.2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 8111501012200938684 | 活期 | 33,587.67 |
中国工商银行黄石分行 | 1803010129200086479 | 活期 | 7,225.84 |
交通银行黄石冶钢支行 | 422422008011000150981 | 活期 | 73.96 |
中国银行黄石冶钢支行 | 557381657769 | 活期 | 34,383.44 |
交通银行青岛大尧三路支行 | 372000407013001977465 | 活期 | 9,599.17 |
招商银行青岛分行香港中路支行 | 532904837210111 | 活期 | 6,878.03 |
中国银行铜陵分行营业部 | 187265714258 | 活期 | 186.1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8110501012901915723 | 活期 | 5,798.28 |
中国建设银行江阴支行 | 32050161613600002141 | 活期 | 7,069.1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8110501013702010423 | 活期 | 60,332.6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总募集户 | 8110501012001915672 | 活期 | 1,273.14 |
合计 | 166,407.49 |
2022年3月9日,公司所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汇总如下:
甲方一 | 甲方二 | 乙方 | 丙方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一)、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丙方二)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 ||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大尧三路支行 |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 |
支行 | |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 |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冶钢支行 |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2022年8月16日,公司所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汇总如下:
甲方一 | 甲方二 | 乙方 | 丙方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一)、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丙方二) |
上述协议条款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再融资类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中规定的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期间,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期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3月25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3,301.9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67,815,206.16元,合计人民币1,468,668,508.06元。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668,508.0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并于2022年3月2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2817号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1,398,668,527.84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产品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
诺的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万宝 | 康昊昱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乔 端 | 胡 洁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释(1)) | 498,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释(2)) | 335,817.16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5,817.1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 | 不适用 | 60,000.00 | 60,000.00 | 27,649.54 | 27,649.54 | 46.08% | 2024年0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 | 不适用 | 21,000.00 | 21,000.00 | 13,889.34 | 13,889.34 | 66.14% | 2023年0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 | 不适用 | 140,000.00 | 140,000.00 | 106,272.22 | 106,272.22 | 75.91% | 2023年0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8,000.00 | 18,000.00 | 8,570.36 | 8,570.36 | 47.61% | 2022年12月 | 注释(3) | 注释(3) | 否 |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 | 不适用 | 18,000.00 | 18,000.00 | 11,246.29 | 11,246.29 | 62.48% | 2023年0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 | ||||||||||||||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 不适用 | 19,000.00 | 19,000.00 | 18,850.68 | 18,850.68 | 99.21% | 2022年06月 | 注释(4) | 注释(4) | 否 |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 | 不适用 | 14,000.00 | 14,000.00 | 1,338.74 | 1,338.74 | 9.56% | 2023年0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 | 不适用 | 60,000.00 | 60,000.00 | - | - | - | 未开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150,000.00 | 148,000.00 | 148,000.00 | 148,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500,000.00 | 498,000.00 | 335,817.16* | 335,817.16* | — | — | — | — | — |
*本对照表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由于2022年外部环境管控导致技术人员和设备均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因此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2023年12月调整为2024年7月。 2、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项目:由于该项目属于技术难度较高的特种设备项目,截至本期末仍处于调试阶段,因此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2022年11月调整为2023年4月。另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工程进度为88.87%,累计投入资金17,904.94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7,448.57万元,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456.3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且已置换金额为13,432.97万元,故本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累计为13,889.3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资进度为66.14%。 3、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由于2022年外部环境管控导致技术人员和设备均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并且因涉及环保领域而需要对设备进行充分调试,因此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2022年11月调整为2023年5月。 |
4、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点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工程
进度为100%,累计投入资金19,408.14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5,131.18万元,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4,276.9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且已置换金额为4,293.40万元,故本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累计为8,570.3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资进度为47.61%。
5、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由于2022年外部环境管控导致技术人员和设
备均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因此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2023年3月调整为2023年6月。另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工程进度为73.68%,累计投入资金11,379.88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5,083.15万元,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6,296.7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且已置换金额为4,949.56万元,故本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累计为11,246.2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资进度为62.48%。
6、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由于2022年外部环境管控导致技术人员和设
备均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并且在实际改造过程存在技术困难,因此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2022年12月调整为2023年6月。另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工程进度为
53.88%,累计投入资金8,338.74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7,147.98万元,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1,190.7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且已置换金额为147.98万元,故本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累计为1,338.7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资进度为9.56%。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668,508.0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7,815,206.1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投资金人民币853,301.90元置换预先支付 |
的发行费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完成置换金额1,398,668,527.84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产品的情况。 |
项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
募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注释1: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98,000万元,系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500,000万元扣除发行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000
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注释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释3: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于达产年将形成74,750.00万度工业用电的生产能力,电费收入不
含税单价为0.53元/度,新增营业收入39,617.50万元和净利润9,032.28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04月01日起试运行,于2022年12月正式转
固。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实际生产51,543.20万度工业用电,电费收入不含税单价为0.64元/度,产生营业收入32,911.12万
元和净利润5,241.60万元。注释4: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于达产年将形成48,000.00万度工业用电的生产
能力,电费收入不含税单价为0.34元/度,新增营业收入16,320.00万元和净利润3,352.90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01月30日起试运行,于2022
年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实际生产47,028.00万度工业用电,电费收入不含税单价为0.34元/度,产生营业收入
15,989.52万元和净利润3,29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