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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姜春波

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重点关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本人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就相关重点关注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内容发表意见类型
2022年 3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

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5、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8、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9、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同意
11、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同意
12、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同意
13、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新兴产业投资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 8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2年 12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的独立意见同意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的独立意见

3、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 12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合理安排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技术与设备升级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了解,为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等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推进应用行业先进技术和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除现场参会、实地调研外,本人经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或电话了解相关情况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沟通,对独立董事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四、培训与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深交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班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持续加强学习,全面了解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提升基础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从而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履职,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提供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在2022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根据《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建议,确保了选举、选聘的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1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年度激励奖金分配方案进行了审议,对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指标、年度激励奖金系数及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等提出了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争取给投资者一个透明的上市公司,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本人尽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公司节能改造和技术创新工作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公司诚信经营,规范管理,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技术创新工作更上新台阶。

七、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或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人能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姜春波联系方式:E-mail:13937913904@139.com

2023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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