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意见公告
我们作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意见
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含税金额为19,454.57万元,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为30,000万元。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客观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且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对《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补充确认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平、公正,
公告编号:2023-020且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包敦安、冷敏娟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