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18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预计金额18,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向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累计金额193,773,709.28元,现对超出预计的13,773,709.28元,予以补充确认。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志新、石岩、邢丽平、于玮均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注册资本:86293.49万元主营业务: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法定代表人:宋西全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国资委关联关系: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定价情况
(一) 定价依据
泰美达?间位芳纶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按照《间位短切纤维、沉析纤维定价及价格调整机制》、《关于<间位短切纤维、沉析纤维定价及价格调整机制>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定价方法确定。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参照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告编号:2023-018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与泰和新材签订长期供货框架协议,合同签署时间为 2021 年 4月1日,有效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签订的《关于长期供货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有效期为长期。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公司向泰和新材采购芳纶纤维,是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现实需要,同时可以加强公司与泰和新材在芳纶纸原料领域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二) 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2022年度补充确认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根据公司与泰和新材于2021年4月10日签订的《长期供货框架协议》、2022年11月29日签订的《关于长期供货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未来泰和新材及其子公司将对本公司的主原料供应提供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受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