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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8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2023-006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恒路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长沙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合称“恒路物流”)

? 担保金额:公司已于2023年1月11日签署《保证合同》,确认对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外运物流”)及其下属15家全资子公司的应付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基于《保证合同》,本次拟向银行出具《关联公司确认函》,新增为恒路物流的应付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除新增1家被担保主体(恒路物流)外,《保证合同》的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即,公司就外运物流及其子公司应付的发票金额(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及应承担的费用、滞纳金、赔偿义务及与应付账款服务相关的其他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恒路物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恒路物流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概述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签署《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在共同和连带的基础上,为外运物流及其下属15家全资子公司银行的应付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外运物流及其子公司应付的发票金额(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及应承担的费用、滞纳金、赔偿义务及与应付账款服务相关的其他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临2023-002号)。

2023年3月17日,公司向银行出具《关联公司确认函》,在《保证合同》的基础上,新增为外运物流全资子公司恒路物流的应付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除此之外,《保证合同》的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均未发生变化。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外运物流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恒路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26553724

3. 成立时间:2007年6月19日

4.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福园一路恒路物流厂房101

5. 主要办公地点:东莞

6. 法定代表人:骆泽元

7. 注册资本:6,646万元人民币

8. 经营范围:物流供应链渠道设计、物流方案设计(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场地租赁、设备租赁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

9. 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2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92,851,712.42403,062,761.54
负债总额737,452,903.44740,075,438.96
净资产-344,601,191.02-337,012,677.42
项目2021年度 (经审计)2022年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64,967,651.72528,923,547.73
净利润56,486.407,418,413.45

10. 股权关系: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除新增1家被担保主体(恒路物流)外,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签署的《保证合同》条款均保持不变。

担保方式和范围:此次新增被担保方恒路物流后,公司就《应付账款服务协议》中外运物流及其下属16家子公司应付的发票金额(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及应承担的费用、滞纳金、赔偿义务及与应付账款服务相关的其他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应付账款服务协议》期满或被终止后最后一笔已确认应付账款到期日届满后两年之日(“到期日”)到期(如最后一笔已确认应付账款到期日有所延长,则到期日应相应延长)。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新增为恒路物流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业务需要,有利于为外运物流及其子公司释放更多的流动资金促进其业务发展。恒路物流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了解其经营情况、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且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

险可控,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116.41亿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67.11亿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约8.46亿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分别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22%、19.15%及2.41%。除上述有金额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还为全资子公司的仓库租赁等相关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的期货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资质类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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