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866证券简称:绿亨科技公告编号:2023-032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要求所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公司已结合自身实际和经营管理需要,建立起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资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2023年发展目标与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是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在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考虑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费用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制定<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考虑了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升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符合公司健康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雷光勇、周利国、臧日宏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