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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8

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要,同时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审核了该报告并为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的《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我们同意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1、《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

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2023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对自有资金管理现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我们认为: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节约资金成本,在银行取得一定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并且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银行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而进行的,并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滕召胜 陈共荣 赵健康

2023年0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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