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14日以书面、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于2023年3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