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3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物达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物达”)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贷款金额人民币4.2亿元,贷款期限10年。同意由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为江苏中物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4.2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10年,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之日起至2033年12月31日止。同时,江苏中物达将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以及机电设备进行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