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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迈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8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邵建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聘任梁君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鑫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以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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