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郭子敬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临2023-030)。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