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惠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