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钢华先生本次权益变动的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周钢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851,6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周钢华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周钢华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3年3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1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95%,本次减持完成后,周钢华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 |
周钢华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9日 | 5.86 | 5,150,000 | 0.495 |
合计 | -- | -- | 5,150,000 | 0.495 |
注:上表中比例计算保留 3 位小数,由此产生的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本次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周钢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52,001,664 | 5.000 | 46,851,664 | 4.50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52,001,664 | 5.000 | 46,851,664 | 4.505 |
有限售条件股 | 0 | 0.000 | 0 | 0.00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周钢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周钢华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周钢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 备查文件
1、周钢华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