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信息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重股份”)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持有公司股份为55,309,888股,占公司总股本22.74%。
? 减持情况
上海领亿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鞍重股份达到鞍重股份总数2%(即
486.444 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领亿持有公司股份 55,309,88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74%。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领亿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445,448 股,占公司总股本20.74%。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 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
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领亿出具的《减持公司股票数量达到1%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股份比例变动达到1%。
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住所 | 上海市奉贤区西闸公路1036号1幢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3月13日 | |||||||
股票简称 | 鞍重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667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486.444 | 2.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55,309,888 | 22.74% | 50,445,448 | 20.7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5,309,888 | 22.74% | 50,445,448 | 20.7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55,309,888 | 22.74% | 50,445,448 | 20.74%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不触及要约收购。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