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同时,本人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还出席了公司组织召开的4次股东大会。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会议过程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2022年度就公司利润分配、董监高薪酬、内部控制、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委托理财、募集资金使用及置换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本人亲自参加2022年度上述委员会会议,并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对提交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发挥了相应委员会的作用。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及时,使社会公众股东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的最新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
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综上,2022年度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卫锋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