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双鹭药业股票代码:002038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股份变动性质:持股减少
签署日期: 2023年3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双鹭药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双鹭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6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双鹭药业股份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双鹭药业股份的情况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查阅文件 ...... 12
二、查阅地点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或双鹭药业 | 指 | 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白鹭集团 | 指 |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白鹭集团自2010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9日以可交换债券换股和集中竞价减持的方式转让所持双鹭药业股份56,289,925股(实际数量,未考虑股权变动影响)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邵长金注册资本:80,000万元设立日期:1997年1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172965191Q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各种纤维及相关服装、服饰、产业用产品的织造、印染、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原材料、生产设备、配件、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生产技术和副产品的销售和进口、房屋、设备、土地等资产租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缮。经营期限:长期联系电话:0373-397789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金额(万元) | 比例 |
1 | 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72,000 | 90.00% |
2 | 河南省财政厅 | 8,000 | 10.00% |
合计 | 80,000 | 100.00% |
新乡市财政局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白鹭集团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邵长金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河南新乡 | 无 |
宋德顺 | 男 | 副董事长 | 中国 | 河南新乡 | 无 |
王文新 | 男 | 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河南新乡 | 无 |
贾俊江 | 男 | 董事 | 中国 | 河南新乡 | 无 |
苏锡斌 | 男 | 董事 | 中国 | 河南新乡 | 无 |
袁建龙 | 男 | 董事 | 中国 | 河南新乡 | 无 |
禹淑景 | 女 | 董事 | 中国 | 河南新乡 | 无 |
张一风 | 男 | 董事 | 中国 | 河南新乡 | 无 |
陈骥 | 男 | 董事 | 中国 | 河南新乡 | 无 |
王中军 | 男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河南新乡 | 无 |
闫东平 | 男 | 监事 | 中国 | 河南新乡 | 无 |
郝艳梅 | 女 | 监事 | 中国 | 河南新乡 | 无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双鹭药业外,白鹭集团持有、控制境内外上市
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上市公司 | 上市地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1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新乡化纤 | 000949.SZ | 氨纶纤维和生物质纤维素长丝的生产和销售 | 白鹭集团直接持有新乡化纤30.17%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不适用。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白鹭集团因自身资金需要,自2010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9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双鹭药业股份15,148,936股(实际数量,未考虑股权变动影响),占双鹭药业目前总股本的1.47%。考虑分红转增、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股本变动影响的后复权数约为25,605,941股,占目前总股本的2.49%;白鹭集团因自身资金需要,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11月18日:以可交换债券换股的方式减少所持双鹭药业股份41,140,989股,占双鹭药业目前总股本的
4.00%。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白鹭集团持股数量为163,244,950股,持股比例为
15.8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双鹭药业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白鹭集团于2022年11月7日披露了预减持计划,计划减持双鹭药业股份累计不超过 15,000,000 股。
除上述计划外,白鹭集团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双鹭药业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白鹭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6,387,540股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010年)的22.39%。
白鹭集团自2010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9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双鹭药业股份15,148,936股(实际数量,未考虑股权变动影响),占双鹭药业目前总股本的1.47%。考虑分红转增、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股本变动影响的后复权数约为25,605,941股,占目前总股本的2.49%;
白鹭集团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11月18日:以可交换债券换股的方式减少所持双鹭药业股份41,140,989股,占双鹭药业目前总股本的4.00%。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 | 权益变动方式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白鹭集团 | 持股比例减少 | 56,387,540 | 22.39% | 163,244,950 | 15.89%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数据以2010年9月1日公司总股本251,880,000股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白鹭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质押41,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4.04%。
除上述情况外,白鹭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白鹭集团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如下:
时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2023年2月22日 | 集中竞价 | 210,000 | 0.02% |
2023年2月23日 | 集中竞价 | 310,000 | 0.03% |
2023年2月24日 | 集中竞价 | 320,000 | 0.03% |
2023年2月27日 | 集中竞价 | 870,000 | 0.08% |
2023年2月28日 | 集中竞价 | 1,230,000 | 0.12% |
2023年3月1日 | 集中竞价 | 1,250,000 | 0.12% |
2023年3月2日 | 集中竞价 | 530,000 | 0.05% |
2023年3月3日 | 集中竞价 | 1,020,000 | 0.10% |
2023年3月6日 | 集中竞价 | 350,000 | 0.03% |
2023年3月7日 | 集中竞价 | 200,000 | 0.02% |
2023年3月9日 | 集中竞价 | 1,300,000 | 0.13% |
合计 | 7,590,000 | 0.74% |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查阅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邵长金
日期: 2023年3月17日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双鹭药业 | 股票代码 | 0020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可交换债券换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56,387,540 持股比例: 22.3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63,244,950 持股比例: 15.89% 变动数量:66,746,930 变动比例: 6.5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邵长金
日期: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