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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8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增城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能源公司”)投资建设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8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45,599.25万元(含流动资金)。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增城能源公司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投资建设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8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光伏电站建设规模80MWp,容配比约为1.29,配备储能设施8MWh。工程总投资45,599.25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20%,东南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增城能源公司增资不超过9,069.85万元,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9,119.85万元(含该项目公司原注册资本50万元)。增城能源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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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该电项目于2022年4月16日取得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204-440118-04-01-700439),获得光伏建设指标;2022年5月7日取得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80兆瓦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并网意向的复函》(广供电函〔2022〕440号),同意项目接入。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8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该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广州增城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南北大道206。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2年3月31日。
5.法定代表人:刘超。
6.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油料种植;豆类种植;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产养殖。
8.增城能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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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增城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增城能源公司聘请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增城区石滩镇沙头村80MW农/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头村,场区无不良地质,对外交通方便,适于项目建设。
项目场址处年平均日照1953.5小时,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4746.6MJ/m2,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等级为C级(丰富),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2.本项目利用现有约1353亩鱼塘,采用“渔光结合”模式开发建设光伏电站。太阳能光伏阵列上方接收太阳光实现发电,光伏阵列下方进行渔业养殖。电站额定容量为80MW,属中型规模。本电站配备储能设施8MWh。光伏组件选用545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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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共计189392块。共设置26个光伏子阵,其中,东区渔光互补16个方阵,西区渔光互补10个方阵。
3.项目25年总发电量为2695065.06MWh,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07802.60MWh,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044.41h。
4.项目工程计划建设期24个月,工程动态投资45,299.25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4,388.67元;工程静态投资44,533.28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4,314.46元。
5.该项目上网电价0.453元/千瓦时(含税)。项目全部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19%,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58%,静态投资回收期11.50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光伏组件价格上涨、储能系统电芯的更换等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东南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1016.712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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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