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内容概要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的告知函,国资公司自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3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6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国资公司 | 大宗交易 | 2023.1.6-2023.3.15 | 18.7356 | 21,626,200 | 1.9999 |
合计 | - | - | 21,626,200 | 1.9999 |
二、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求是路公元大厦25楼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3月15日 | ||||
股票简称 | 浙江建投 | 股票代码 | 00276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A股 | 2,162.6200 | 1.9999% | ||||
合 计 | 2,162.6200 | 1.9999%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40,985.6084 | 37.90 | 38,822.9884 | 35.9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41.1970 | 6.42 | 4,778.5770 | 4.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4,044.4114 | 31.48 | 34,044.4114 | 31.48 | ||
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6,710.8013 | 6.21 | 6,710.8013 | 6.2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710.8013 | 6.21 | 6,710.8013 | 6.21 | ||
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6,710.8013 | 6.21 | 6,710.8013 | 6.2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710.8013 | 6.21 | 6,710.8013 | 6.21 | ||
鸿运建筑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6,710.8013 | 6.21 | 6,710.8013 | 6.2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710.8013 | 6.21 | 6,710.8013 | 6.21 | ||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4,697.5609 | 4.34 | 4,697.5609 | 4.3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697.5609 | 4.34 | 4,697.5609 | 4.34 | ||
上述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65,815.5732 | 60.86 | 63,652.9532 | 58.8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41.1970 | 6.42 | 4,778.5770 | 4.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8,874.3762 | 54.45 | 58,874.3762 | 54.45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国资公司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国资公司严格遵守此前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