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1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集团”)非公开发行223,048,327股导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背景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额进行了调整。
2023年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3,048,327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2023年3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了公司提交的股份登记申请材料,前述股份将于2023年3月15日上市。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广州轻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州轻工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39,860,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88%。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轻工集团持有公司462,908,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2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轻工集团下属子公司广州华糖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糖商务”)持有公司27,749,054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华糖商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广州轻工集团下属子公司广州东润发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发公司”)持有公司121,029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润发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广州轻工集团、华糖商务、东润发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90,778,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74%。
2、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资管”)持有广州浪奇100,070,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21%;本次权益变动后,兴业资管持有广州浪奇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仍持有100,070,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5.45%。本次权益变动前,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产投”)持有广州浪奇89,256,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4%;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产投持有广州浪奇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仍持有89,256,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4.86%。
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前后,广州轻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糖商务、东润发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产投权益变化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比 | 股数(股) | 占比 | ||
广州轻工集团 | 合计持有股份 | 239,860,361 | 14.88% | 462,908,688 | 25.2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26,469 | 0.27% | 4,426,469 | 0.2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5,433,892 | 14.60% | 458,482,219 | 24.98% | |
华糖商务 | 合计持有股份 | 27,749,054 | 1.72% | 27,749,054 | 1.5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749,054 | 1.72% | 27,749,054 | 1.5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东润发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21,029 | 0.01% | 121,029 | 0.0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1,029 | 0.01% | 121,029 | 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小计 | 267,730,444 | 16.60% | 490,778,771 | 26.74% | |
兴业资管 | 合计持有股份 | 100,070,672 | 6.21% | 100,070,672 | 5.4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0,070,672 | 6.21% | 100,070,672 | 5.4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广州产投 | 合计持有股份 | 89,256,197 | 5.54% | 89,256,197 | 4.8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9,256,197 | 5.54% | 89,256,197 | 4.8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轻工集团非公开发行223,048,327股自股份上市之日2023年3月15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至本公告披露日,兴业资管持有公司股份100,070,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产投持有公司股份89,256,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兴业资管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中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广州产投仍需遵守关于特定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州轻工集团出具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产投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刊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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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州轻工集团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