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保证向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公司收到慧星公司发来的《关于减持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获悉慧星公司于2021年6 月1日-2023年3月1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8,366,200股,减持比例超过1%。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慧星公司 | |||
住所 | 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中路 | |||
权益变动期间 | 2021年6月1日-2023年3月14日 | |||
股票简称 | 伟星新材 | 股票代码 | 002372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8,366,200 | 1.78% | ||
合 计 | 28,366,200 | 1.7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公司回购注销股份,导致股东被动增持)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69,056,200 | 16.90% | 240,690,000 | 15.1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9,056,200 | 16.90% | 240,690,000 | 15.1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0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了慧星公司相关减持计划。本次变动中慧星公司于2021年6月1日-6月3日发生的减持行为与上述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其他期间的减持行为不涉及承诺、意向和计划等。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中“其他”是指公司回购注销3.5万股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由1,592,112,988股减少为1,592,077,988股,具体详见2023年3月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因此导致慧星公司被动增持0.0004%。
2、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的公司总股本以1,592,112,988股为计算基数;“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的公司总股本以1,592,077,988股为计算基数。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3月17日